芳 境 二 步

        有人说军装的绿颜色是生命的象征,有人反驳说哪儿来那么多浪漫,军装就是为将士遮体御寒的。绿颜色就是伪装色防护色。我却感到,军装除了这此作用外,实实在在的是一种催化剂。我仅仅穿了8年军装,绿色的军装对我泥水的身子进行了无数次的化合和分解,待我脱罩装时,我就由一个乡里娃变成了一个城时里人。一双本应荷锄执鞭于田间耕作的手,竞也握住自来水笔,做起了以爬格子为职业的作家。

      我热爱这人职业,所以一开始就有了全身心的投入。除了睡觉以外,其余的时间几乎都想着爬格子事,所以就在一个月零几天的时间里,写出了我的第一部长篇。有一个记者问我哪几来恁多灵感。我心里想,我虽然是专业作家,但我还是个农民的儿子,我没有任何靠山可依,没有任何光环可照。当然也就不敢没有灵感,但我只是对他笑笑,他又问我何时最有灵感。我答说了:“上厕所的时候”。

       这是一句真话,但也是后来令我感到害羞的一句话。害羞的原由来自我对那一段创作状态的反思。反思起源于一个并不知心的朋友对我写来的一封知心的信。信上有一句很普通却很真挚的话:你得爱护自已。对着这句话我想了很久不禁有些汗颜色。我便想到我那连上厕所的时间都不放过的创作太可笑了,我实实在在地变成了一架爬格子的机器。而机器制作出来的成品怎么也不如手工制作 的东西有特色,文学作品恰恰是需要特色的。

       当然,我知道我是太爱这个职业,爱得过份了,爱就变成了恐惧,唯恐失去了这个职业,但又想到,爱也分个高低。就象爱一个女人,你爱她爱得很深, 你就一直紧紧搂着她,担心失去她,这样俩人的身上都得出痱子,奇痱难熬的痱子便使她毅然决然地离开你,而且从此以后她会远远地躲开你,因为她看到你就会想到 那星散于身上的痱子。

      这就是低层次的爱。而高的爱就相反了,你爱她却不说,你带她去散步去游泳去看电影去跳舞去卡拉ok,你的爱在你做着这许多时象早晨的雾一般淡在她的周围和她的呼吸里,待她情不自禁地倒在你的怀里时,你们就会如火如荼就会惊心动魄,然后你再把你的爱象早晨雾一般淡化在她的周围,她却再也离不开你了。

       于是就想到了应对这个职业爱得高一些爱得能一些爱得潇洒一些。同时规定自已一天之内最多只将四小时用来写作或看书,而将其余时间用来潇洒。

        却不知道怎样去潇洒,不知道作甚事情才能成为一个潇洒的城里人。好在五官齐全,便用了心去看去听,从城里人习以为常的业余生活里寻找出美好的浪漫和潇洒。

        那一个夏夜有很好的月色和很令人亢奋的蝉鸣,却没有风。我觉得应该去街上走走,就装得散淡一些,趿了拖鞋,拎了葵扇,于宽敞的金水大道旁的林荫道上缓缓地走。

        忽听得从老东边传来一阵很是气派的摩托车声,刚刚扭过头去,摩托已从我面前闪过,我便看见在月色与汞弧水银灯混合着的白光星,两个骑在摩托上的男女徽徽地、骄傲地、目不斜视地朝前弓着腰,女人是那么恰到好处那么亲昵地抱着男人的腰,女人的长发飞扬得很直飘摆得很有劲儿,象是天上箭行的黑云又似地上于狂风中猎猎作响的黑旗帜,男人是敞开着衣襟的,衣襟被风裹到后边,往女人赤裸着的胳膊上和腿上弹打。似是代替了男人的手做着必要而又放肆的调情动作。摩托车确是从我面前一闪而就过去了,但我竟看得如此清楚做了如此联想,可见这一对骑者猛然间撞开了我心上的一扇门。。摩托远远西去了,我还瞅着那跃动着的黑色的点,听着从摩托车排气管里发出的吼声,那声音象一匹发情的叫驴在旷野上的嚎,极是有力极是昂扬极是给人振奋。

        这才叫潇洒 !我在心里感叹‘潇洒得气派、潇洒得浪漫、潇洒得新潮、潇洒得富有青春活力!我心里豁然眺出两个字: 兜风。

        嘻!兜风!多么令人刺激的城里人的行为!

        我就在这人闷热的月夜,于一瞬间决定了我要仿效的对象,我要感到很激动,扇子就扇得很乱,步子也紧了。

        接下来的事情就是打听摩托车的行情,打听的过程充满着憧憬和愉快,最后终于瞅着准了和乌苏里江里的一种鱼同名的大摩托,觉得价格高了些,心里有些疼,但还是咬了牙,钱挣来的就是要花的,花在啥上也不如花在潇洒上,买!

        却苦于店里无现货,便等。等待的过程当然充满的对日后潇洒的想象,就很幸福。嘻,兜风!

        但是这种幸福很快就被恐惧代替了。那一天我去河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去看一个病号,这病号的一个同学在附属医院脑颅科执刀,这个同学对我泼了很冷的一瓢水,他说他们科接待的脑颅伤损伤者80%是骑摩托者,而且说郑州市最早拥有摩托车的十个人如今都已变成了火葬场烟囱里的蓝烟。

        我不寒而栗。

        看来这潇洒不能光图新潮,首先得以人身安全为前题,没有生命不还谈什么潇洒?躺在床手术台上被刀子割被镊子夹的时候是绝没有半点潇洒的。火葬场烟囱上的烟虽也是悠悠飘动着的,却不会给人半点美好的联想,而只会给人以冷的悸动。

        于是就将眼光投向别处。

        大清早起来直奔公园,发现有很多人跟着一位清瘦的中年男人学打太极拳,那个靖瘦的中年人动作飘逸舒展,目光清澈空远,一派仙风道骨。很令人神往。我便在早晨的花草气息中,毫不犹豫地跟他学了起来,倒也学了几招势,只可惜未能坚持下去,出门参加笔会等活动除开不说,每早的早起我就做到, 所以至今只会走个太极步。这招在熟练的太极拳手面前便显得“儿童”一些,而在不懂得太极拳的人眼里,就更显得“儿童”了,所以也不敢出去潇洒。

        便想到应寻个时间上有弹性的活路做做。

        记不得那一日因了何事,一帮子人杂聚于一个小饭馆喝酒,几杯酒下肚,许多人脸上都见了红色,气氛便也就热闹起来。一般在这种场合我是不多言的,因为在座的在都是彻头彻尾的城里人,而我只是经过军装化合分解而转化成城时里人的,也就只能算是半个城里人。城里人自有城里的话题,半个城里人多了嘴便容易走岔道遭笑话。

        忽然有一个城里人哭了。说真的我当时就不知道那人叫甚,如今回想起来只记得那人留有一片上唇胡,留得很男人很活泼也很城里人,那人的哭则深深地打动了我,因为他得很真诚,他的眼泪喷溅着,哭声也就很湿润,他不是哭爹不是哭娘更不是失恋,而是哭他的鸟,他哭着说着,说他喂的一对鹦鹉死了。人们就劝,说一对小鹦鹉死了就值得如此伤心?他就说那不是一般的死,由于哭声杂于其间,他的话也就断断续续,但我终于听明白了,一对鹦鹉和他已相处了好几年,忽一日死了一只鹦鹉,他捧着那只死鹦鹉淌了半天泪,然后把它安葬在花盆里,没想到另一只鹦鹉从此滴水不沾粒米不进,硬是要绝食而死,他为此在窗前守了四天,他给小米里拌上鸡蛋又滴上香油,孤单的鹦鹉还是不予理睬,他就劝,他用人的话语劝,但鸟儿依然绝食,直到死去!“我应该学鸟语呀!我这个愚蠢的人!”他用拳头在自已脑门处砸。“人是不如鸟呀!鸟的爱情才是最纯最真!”他睁开泪汪汪的眼盯视着众人。

        他盯到我时我不由低下头去,因为我感到惭屐愧。我绝对不会因为一只鸟两只鸟的死去而如此伤心动情,这就是我和这个留有上唇胡子的城里人的差距,进一步说就是我这半个城里人与这整个儿城里人的差距。人家爱鸟爱到如此程度,说明了人家的高雅人家的城里人的潇洒。我没有这些就学这些。学!

        于是我决定养一对小鹦鹉,在养鸟的过程中,把自已也养成真正的城里人,所以我就把这个事情看得神圣起来,着急而以认真。

        着急着去买鸟。当然首先得打听鸟市在哪里,才知鸟市离我的住处很远,且很偏僻,但我当然是不怕远也不怕偏僻的,只是一条令人心焦:逢星期日,鸟市才兴,平时只是一道荒坡。

        我就耐心地等待了三天,这三天里我向许多人探询了养婴鹉的知识,自信掌握了鹦鹉的饮食起居习惯,也知道了公母之分优势之分,所以在那个炎热的星期日里,我很快就在拥挤的鸟市里买得了一对带黄帽的虎皮鹦鹉。且买了鸟笼子和鸟食。刚进鸟市我就闻见了弥漫在鸟市里的很闻的气息,这是人身上的汉味儿、人嘴里的蒜臭味儿和混合在一起的怪异味儿,这味儿令我窒息,加上明的日头毫无遮掩地照着,我身上的汗就汹涌起来。我极想一扭头就走,但我硬是忍伥住了,因为我看 到恁多标准的城里人就在那样的气味里有滋 有味儿地逗鸟玩鸟买鸟卖鸟,我扭头就想走正说明了我和城里人的又一重要差距,要消灭这个差距就得喜欢这个味儿。

        但这个味儿怎么了是喜欢不起来的,那就慢慢喜欢吧,第一步就是忍耐。

        忍耐真难啊!好在农家娃子具有很强的耐性,我就在这耐性里买了鹦鹉。

        

        记得那个笼子是铁丝焊的,焊成了一个房子的形状,有的还有窗,说明做笼子的人就把鸟看得很高贵,让鸟跟人住一样形状的房子。

        说真的,看着一对绿鸟儿在笼中跳来跳去,我确实感到无甚新奇好玩,不过是一对鸟儿,跳来跳去又如何?村野里鸟儿多得是,草丛里、树裸子里,窝着五颜六色它们,农人们总是生法将它们赶开不让它们危害庄稼。田野里就矗着不少草人,打各场上就时不时地扯起扣鸟儿的绳索。我在少年时就未少做这些勾当。 不喜欢也得培养着让自已喜欢,不喜欢只能说明自已还不具备城里人的素养,还没有城里人的潇洒,首先得从自已心灵深处消灭这个城乡差别。

        于是就规定自已按时按点地去喂鸟儿米和水,去清扫鸟的类便。做完这些后还让自已站在那儿欣赏它们。但我欣赏来欣赏去还觉得自已是在看而不是在欣赏,觉得鸟儿在这小小的透明的屋子里跳来跳去很是单调很是乏味,自已枯木一般戳在那里就更是单调更是乏味,鸟儿可怜自已更可怜。

        何必这样可怜着自已呢?自已是想找有些乐趣的事情做一做,学一些潇洒也想真真地潇洒 ,并不是想折磨自已,这样对自已太残忍了!

        但我很快就发现了自已这个思想苗头是错误的,便很理性地告诫自已,从不喜欢到喜欢要有一个苦修的过程,这个过程走完了你也就完成了从半个城里人到一个城里人的进化。

        但我很快就发现进化过程太令人痛苦了!我坚信给佗们清扫一次类便就感到一次恶心它们的叫声也不好听,特别是当我正在写作的时,它们那粗糙的叫声使我陡然生烦燥,我几次想冲到阳台上把鸟儿连同笼子一同扔掉,扔得越远越好!但我当然没有,我想到抑制烦燥的过程也是个修炼的过程,修炼的过程就是付出代价的过程,烦燥了,写不下去了,这就是代价。所以这付出的过程就是神圣的过程。

        但这神圣太沉重了,越是想到神圣就越沉重。我常常在屋里烦烦地走。有一天走着走着突然发现自已的走势就象那笼中的鹦鹉,便觉得自已有被鸟儿同化的危险,就立马刹车不敢再那样走。

        我永远忘不了那个早晨,那是一个晴朗的有风的早晨。我按照修炼规定去看鸟,却发现鸟笼子在地上翻着,笼子的门开着,鸟儿已无了踪影。

“飞了!”我把笼子提起来。

“飞了”。我立时感到全身轻松。我把鸟笼子放到阳台上,拍拍手上的土走进屋里。

“笑啥?”妻子问我。

“鸟儿飞了。”我说。

“鸟飞了你还笑?”

就是!鸟飞了我怎么还能笑?人家城里人的鸟儿死了人家哭成那样!我的鸟飞了我起码得沉痛一下子嘛!怎么还反倒高兴呢?毛主席真是洞察秋毫,严重和问题是教育农民!

虽是自已对自已作了如此严重的批判,但我知道,打死我也不会再养鹦鹉了。我把房屋形的鸟笼子用两根指头捏着,扔到了垃圾箱里。这样以来,我为了爱自已爱职业而腾出一的大量时间就一事无成了。我在扔掉笼已后总结了一下,认为为了潇洒而去寻找的过程本身主很有意思,养鸟虽然不成,钽所生的烦燥和沉重, 不正给单调的爬格子生活增加了波澜么。

这样一总结也就心平气和,觉得自已还对得起自已。而且感到自已习惯了这种忙做它事业的业余生活。但心里毕竟还是有些遗憾,本想在这大好的时间里做成一件事真正地潇洒一下,却没有做成。

那是一个秋天的细雨蒙蒙的黄昏,我忽然神经病人一般地在雨地里走,长时间没有被淋得透湿的感了,我想回味儿时从乡校冒雨赶回家的味道,就出了门,将鞋子提在手里,大步地走。零散在水泥地上的砂石不时地硌着我的脚,我身上就不 时地生起一片鸡皮疙瘩,但我还是走。我想着乡间的泥道,稀软的泥道在雨中风中总有很纯正的田野的气息,脚在泥路上踏出“叭叽”"叭叽“的声响,脚掌很舒服走得就很欢。其实那时候并未感到美好,鞋子提在手里是怕被泥弄脏,路的稀软影响了行了进归家的速度,于是就不断咀咒可恨的雨天。如今成了城里人了,成了作家了,回想起当时的情形又觉得美好了,想要重演这种美好却又无那样的路了。想到这些我觉得自已很无聊,便想回家,索性又将鞋子穿上。

忽然看见一个满头银发的老人在平房前的雨地里弯腰而行。我以为这老翁与我一般犯傻,就过去看,却见老人在搬花。老人很用心很专注地将屋檐下的花搬到雨地里去,一大溜盆很快在雨中排成了队,老人的手泥了,就垂着一双泥手在雨里站着,一脸清气一脸徽笑地分着花。老人的神情使我受到感染,我就忍不住站下来看,老人就以为我是知音,便讲了花草树木应跟人一样。回归自然为上,用水浇总不如天下雨淋的道理。老人还说了很多,我记不清了。只记得老人在雨地里越说越上劲儿,老人淋透了我也淋透了,我打了个寒颤,老人却爽爽地立着。后来老人问我都养了什么花,我说什么也没养,老人就觉得有些上意外,脸小的微笑凝固了片刻,“应该养花的,陶冶性情啊!往花跟前一站,世事纷争,淡若云烟。”

老人的说很强的穿透力,老人住在如此漂亮的平房前,曾经可能做过不低的官,有过不少的辉煌。老人终于悟透了人生,在养花前还是养花后呢?

不过我从此决定养花了。记得第三天我就上街了,买了海棠、文竹、瓜叶菊之类的花,放在阳台上,摆成一排,然后就站欣赏出什么名堂出,但我觉得,阳台上起码有了生机,有了一片人为的自然环境,随时可以来这里,舒展一下被生活和工作拉扯得很紧很紧的心。

但命中注定我和这些花只能有露水缘份,因为我只在摆它们上阳台时给它们浇了水,第三天我就去外地参加一个笔会,先待我在寒气渐重的秋日返回家时,我的花全部枯死在花盆里。

死了,我站在一溜花盆前,想到这两个字。


开笔会这么长时间,我怎么就没想到过它们呢了?我反问我自已, 便想到自已和这些花实实在在地还是没有感情,更不能用之而陶冶性情。记得从哪个报纸上看过,花草树木也还是没有语言的。那么,它们在长时间的抗旱中,特别是在生命垂危的时候,就不会诅咒我么?倘若有魂灵的话,它们的魂灵也会恨我的!

我心里不禁发寒,连忙将那些装着花尸的花盆扔进了垃圾堆箱。

别自个折磨自个了,!自个儿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吧!顺其自然也许就会不知不觉地爱上一样活动。学别人总不如发自自已内心来得真切,来得长久。

后来我有了孩子。

接生的大夫是我的一个朋友,在我的孩子降生不到10分钟,她把我叫到无菌的婴儿室,抱过一个粉嘟嘟的小生命给我看。而在这一刻,这么具体的一个小生命 就在我的眼前,小嘴含红得就象一颗小樱桃。“刚生下来这么好看的小孩,少见! ”大夫说。

确实!确实好看!我当时激动得不知如何是好。我哭了,我毫不掩饰地让我的眼泪在我的朋友和我的孩子前流淌。

从此以后的许多天里,这孩子占有了我所有业余的时间,但我心甘情愿舒畅愉快,我给孩子取了好几个名字。我的父母也都依他们的心愿给孩子起了名字,还有我的岳母和孩子的舅舅,他们都情深意长地给孩子取了名子。所有人取的名子都很重要,到底用哪一个呢?为了团结,我说干脆都不用,翻书,先看到哪 两个就字就是哪两个字。

就翻<<中国词词曲名句选>>。一翻开,第一眼看到的却是页码最上边的笔画标示:六画。

用这两个字做名字么?我问自已,这两个字做名字显然有些奇怪。

但是不用这个用哪个呢?我看着前边取的一大群名字。又陷入了茫然,后来灵机一动让孩子自已定! 我就把所有关心着这个孩子的亲人取的名字都写出来,各团成一个纸团,当然包括从书是查到的名字。在孩子出生的第9天的那个明净的上午,我把一片纸团撒在孩子面前,孩子毫不犹豫地抓起一个,攥得很紧。我扮开她的小手,打开纸团一看:六画。

于是,郑六画三个字,就正式地成为我的孩子的姓名。这名字倒也别致。我想,“绝不会跟别人重名”。我说。

不久,我接到中国作协的通知,要我去武汉大学参加中国作协与武大首次举办的为期两年的作家班。临行前,我才知道我已离不开我这个孩子了。便想起有一回我和我的一位同事出差,那位同事老是说他想孩子,我取笑他说:“想孩子他妈了吧?”而眼下,我才真正感知到了父爱的强大和深沉。

在武大学习期间,我常往家里跑,说 真的就是想我的六画。

孩子四个月的时候我回到家,家里正在吃早饭。孩子一见我就朝我伸手,我就将她抱在怀里给她喂饭勺尖刚伸进她的小嘴,我就听见一声很细微的响声。

“有牙了?!”我惊喜地叫。

我的六画的一些细微的变化,都牵动着我的心,在她渐渐长在的日月里,她的一对眼睛对这个世界不断地新奇着。我这么大的人了竟也随她一起新奇。 她爱什么我也就能很快地爱上什么,而且非常自然非常真切。

生活中有很多东西是具有戏剧性的,孩子竟然爱上了小鹦鹉。“那多好看呀! ”她说。

“就是!”我说:“爸去给你买!”孩子竟然爱这有灵性的源的鸟儿。我想。


就在紧接着的被春风吹得尘土飞扬的星期天。我带着孩子去了鸟市。 在拥挤的人群里我将我的小六画抱在怀里,穿过狭窄的狗市‘猫市’‘鸽市’最后才到达鹦鹉市场,我已经大汗淋漓了,但我很高兴。我让孩子选鸟儿,孩童的眼是最捕纯真的,她对美的东西应是最敏感的。

孩子选中了两对很好看也很欢势的小鹦鹉。我买了一只火车厢形状的宽大的笼子,将它放在里边,然后我一只手提着鸟笼子一只手抱着孩子,又穿边那段漫是而又狭窄的道路,又出了一身大汗,才出了鸟市,不过这次我很高兴很快活。因为孩子不停眼地看着鸟儿,鸟儿的一举一动都引起她惊喜的喊。

回到家,将鹦鹉笼子放在阳台上后,阳台上就成了孩子最美好和地方。我每每将她从幼儿园接回家,她就直奔阳台,“我的小乖乖呀!”她对着一对鸟儿喊。 她经常伏在鸟笼跟前直到夜幕降临, 我也经常在她的身旁陪着她到夜幕降临。 “咱的鸟儿最好了。”孩子说。

“嗯嗯”我点头应对。这鸟儿确实好,叫声也好听。特别是我写作或读书的时候,听我到从阳台上传来的鸟叫声,心里总是很舒服。我给他们喂水喂食的次数太稠了,每喂一回,我就站在它们面前欣赏许久。

那是一个早春的有很明净的阳光的星期天,我又和孩子来到了阳台上,孩子看了一会儿鸟,就朝外边看,突然说:“爸,别人家的阳台都摆着花,我们家阳台上怎么没有呀?”

“哦!”我一下子回答不上来。我当然不能将那些花的残酷的死亡告诉孩子,我说”咱们今天就去买花,咱们的阳台上有花又有鸟,好不好呀?”


“好!好!”孩子拍起了她的小手。

花市离我家不远,我推着自行车引着孩子,来往只几回,就买回了六盆花,其中有抗旱能力最强的仙人掌。有耐脊薄又耐寒的兰天竹。将它们摆在阳台上以后,我感到心旷神怡,我一会儿看看花儿,一会儿看看鸟在孩子的有些夸张的嘻笑惊叫声中,我感到生活无限美好,我下定决心养好这些花,侍候好这两对鸟儿,让我的孩子一来到阳台上,就如同扑进大自然的美丽的怀抱。

于是我又专程去请教花市上卖花的花匠,还去请教了那位白发老翁,我掌握了很多养花知识,比如什么花该施什么肥浇什么水,什么花适应什么土壤之类,我还了解了不少名贵的花种,知道了一些普通的花草乔木一经加工就身价倍增的常识,我便也有了将普通的花木加工成名贵盆景的欲望。

今年春节前我去三门峡出差,在温泉住了三天,一有空闲我就往山上跑,在那些农人们不予理睬的沟沟坎坎上寻找大的枸杞和迎春,小的枸杞和普通的迎春花到都是,而大有就少了,稀者为贵。一上市,就更加名贵了。

扛着镢头,踏在松软的田野里成攀登在陡峭的土崖上,本就有很多情趣,找到了便好,找不到也好,寻找的过程就是美好的。

还是找到了。

我没有想到 ,它没有生长在陡峭黄土崖壁上,而是生长在很矮很普通的崖壁上,我是偶然一低头发现了它的。一大片稠密地站在空中的红色颗粒立时就使我心跳加速。“大枸杞!”我惊叫着,与随行的友人很快地将它挖了下来,剪去多余的细条。留下了几条粗枝和粗大弯曲的树身,树身上土黄色的皮干裂着,记录着岁月的沧桑。我在走回温泉的路上不时地端详它,我想象着它在我的阳台上结出一片红玛瑙般的果实的情形,我的孩子肯定会欢叫着摘下一颗,小心地含进嘴里,还会摘下几颗,喂给她心爱的小鸟儿。

将枸杞带回家后,上盆放于阳台,我就给 孩子讲了许多那美好的秋天的景象,从这一天开始,我就和孩子一同等待着秋天,等待着那一片星散开的红色的玛瑙。

四月风暖,许多花木都发芽了,我的枸杞却依然木木的弯曲在盆上。我不禁有些发怵,难道……不会,枸杞是最耐折腾的,在那么干旱的、几乎没有水份的黄土崖上,它能长成这么大的个呢!

孩子那小小的眼睛也发现了异常,她问我好几次,我都叫她等待,总将一片美好告诉她。

然而,当我在五月初和孩子去一个友人家小座时,发现他的枸杞已经枝叶繁茂了,我只觉脑袋嗡地一声响,半天说不出话来。孩子当然少不了问我,“咱的枸杞为什么还不发芽呢?”我便说:“咱们的枸杞还不太适应花盆,不过,它会适应的, 它会发芽的!”

我是给孩子说,也是给自已说,我坚持给我的放在阳台上的枸杞浇水,我坚信它不会负我。


我永远忘不了那个细雨飘飞的上午,我到 阳台上去看花看鸟, 还仔细地看看枸杞的树身,可惜,枝条依然干矗着,但当我低下头的时候,我惊喜地大叫:“发芽了!”。

确实发芽了,在根下,两点小小的绿拱出了黄褐色的湿润的土面。

这天黄昏,我和我的小六画伏在枸杞面前,久久地看着那两点嫩绿,一问一答地构画关秋天的美好的景象。

看着看着我突发联想,我的小六画生在城里长在城里,她从小自然地有了城里人的爱好,她是城里人。而我呢?由于有了她,我似乎已 变成大半个或一整个城里人,起码,孩子是个粘合剂,将我和城市粘合更紧了。

这一天晚上我喝了两杯酒,自斟自饮亦觉其乐陶陶。


1991年夏天写于郑州


1993年二月改于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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