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旭国) “我真没想到,孩子因伤住院治疗后,竟能在三门峡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报销1万多元。感谢市委、市政府为咱老百姓又办了一件大好事。”昨日,三门峡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自今年7月25日全面启动后,集中向首批62名参保城镇居民发放医疗费报销款,第一个领取到医疗费报销款的市区居民杨海峰激动地说。
三门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之后的又一重要医疗保险制度,是今年三门峡市委、市政府为群众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它的建立和实施,填补了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障这一空白,形成了基本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
据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主任梁宗敏介绍,三门峡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保日期为今年7月1日。此项惠民政策开始实施后,该中心以最大限度让城镇居民享受到参保实惠作为此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大力宣传,并积极组织申报、登记和审核。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3.6万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中市区参保5.3万余人。正在或已经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有356人次,其中,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已办妥手续准备支付的有96人次,报销医疗费42万元;在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78人;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正在审核手续的182人。
昨日上午11时许,接到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通知的62名城镇居民或其代理人,来到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集中领取住院报销款。市区居民杨海峰第一个领取到报销款1.1316万元。杨海峰的儿子今年7月15日摔伤造成颅内血肿,住院治疗花费2.5万余元。今年8月份,他掏15元为正在上小学的儿子办理了为期一年半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晚也能享受报销待遇,这是我根本没有想到的。”杨海峰对记者说。代老伴前来领取报销款的市区居民宗经晨老人也感慨不已:“看病贵问题目前仍客观存在,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能报销相当大的比例,这对我们老年人来说可是件天大的好事!”
图:市区居民杨海峰(右)第一个在三门峡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领取到儿子的医疗费报销款,成为三门峡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后的第一个受益者。 王旭国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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