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胡文超) 按规定,卫生机构的医疗废弃物必须由专业部门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但据有关人士透露,市职工康复医院(原金渠医院)近两年来一直在极其简陋的条件下自行贮存医疗垃圾。
据了解,医疗废物含有大量的致病菌、病毒、放射性物质以及较多的化学毒物等,其危害性是普通生活垃圾的几十倍甚至上千倍,如处置不当,不仅会污染环境,造成对水体、大气、土壤的污染,甚至直接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为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国务院于2003年就出台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条例规定,医疗卫生机构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要设置明显警示标识,并采取防盗、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且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但是,记者日前在市职工康复医院院内,发现两处医疗垃圾贮存设施均十分简陋,一处为楼边角落里一个不足5立方米的露天垃圾池,一处是一间仅搭了个简易棚的无顶平房,且门上无锁。垃圾池、简易棚下堆积着制式的黄色塑料袋,里面塞满了输液用的针头、软管及药瓶、药盒等医疗垃圾(如图)。
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城管局湖滨分局特种垃圾管理所。工作人员称,市职工康复医院一直拒绝交纳医疗垃圾的收集、转运费用。他们两年前曾长期为该院“义务”收集、运送医疗垃圾,后因该院两年前因故暂停经营而中断。该院恢复经营后,他们多次打电话和上门催促其办理有关手续,但该院根本不予配合,其有关负责人还说:“放在那儿不妨碍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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