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日报西部晨风

桂林:干部开公车要有准驾证

 为有效遏制领导干部开公车办私事的不良风气,桂林市将启用领导干部公务用车准驾证。对按规定可以驾驶公车的公安、检察、法院等特殊部门的市管处级领导干部因工作需要驾驶公车的,由本人填写申报表,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发给“领导干部公务用车准驾证”后,才能在执行公务时驾驶公车。“准驾证”必须与其他驾车有效证件一并携带,不得转借、伪造和涂改。有关部门将不定期组织力量上路检查,对违反规定者,将严格追究责任。(视际)

http://www.westking.com  2000年1月1日三门峡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