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日报西部晨风

真不真,群众有公论  假不假,事实来说话

“掺假大米”报道有下文

   本报讯 12月22日,本报2版报道了《三门峡市又查处一处掺假大米销售点》的消息后,当天晚上7时左右,一位不愿透露姓名和身份的男子给报社打来电话,声称自己是在议价粮油公司名优产品经营部订购大米的商户,他看了这篇报道后认为“有问题”,“可能”会失实,并以“旁观者”的身份,提醒报社做好“打官司”的准备。
  12月25日,记者再次暗访了该粮油经营部。当记者向工作人员提出欲购买一批大米,但想看一下食监部门提供的检验合格证时,工作人员说,星期二(12月26日)就出来了,要是不放心,到时候再来。当问到该经营部是否被报道过有掺假嫌疑时,工作人员解释说,报道纯属“捕风捉影”,公司将依法追究文章作者及报社有关责任。一位像是店里领导的人气呼呼地对工作人员说,跟一个买米的说那么多干啥?等那个记者站到被告席上时,问他去吧!12月26日下午,记者又来到这家粮油店,问检验报告出来了吗?工作人员似乎显得很反感,出来了,在工商所呢,我们的米没问题!
  12月27日上午,记者就议价粮油公司名优产品经营部是否存在销售掺假大米问题一事,采访了湖滨工商所及湖滨区食监所的有关负责人。他们介绍说,前不久,湖滨工商所和区食监所将举报群众送来的送样大米进行了检验,矿物油检验结果为强阳性,证实大米中确实含有浓度较高的矿物油。于是两部门在12月20日采取联合行动,在该经营部查获与群众举报相同品牌的大米(包括黄金晴米和精制免淘米)21袋。经食监所工作人员初步鉴定,认为有掺假嫌疑,于是暂扣查封。后经进一步化验,结论为矿物油阳性。虽然比群众举报时送检的样品矿物油含量略低,但仍属掺有矿物油的大米。可见,该粮油经营部曾销售“掺假大米”的事实不容置疑。两部门的负责同志均认为,作为粮油经销商,在进货时必须索要卫生防疫及食监部门的检验报告,否则会被视为经营不合格商品,而要受到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负法律责任。
  据了解,目前工商、卫生、公安等有关部门正结合全市大米市场打假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取证,追根溯源,查找“毒米”源头,进一步规范大米市场,加强检查监督力度,确保群众吃上放心大米。(本报记者)


http://www.westking.com  2000年1月1日三门峡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