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叫岳遂路,家住黄河路北四街坊10楼2单元2号。36年前的一天,我和其他同学在老师的带领下到陕县大营参加麦收劳动时,不慎落入池塘后致残。30多年过去了,我的病不但没治好,反而越来越严重,平时外出只能靠轮椅车。前两年,上阳路大坡还未重修,我上下坡时经常能碰到一个好心人帮我推车。他详细询问了我的致残史,并告诉我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讨个说法。
前不久,我终于鼓起勇气打官司,因事隔30多年,法院受理起来很困难,我便来到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说明情况并请求立案,正巧又碰见那位好心人,他立即叫来几个同志帮我落实情况,并说特殊情况要特殊照顾。我们见面认识以来,他始终不肯告诉我他的名字,旁边的人对我讲,他是该院常务副院长郑泽中。我真的不敢相信,那个经常推我上坡、和我聊天的人会是副院长。在郑泽中副院长的帮助下,法院很快受理了此案。为表达我的感激之情,特借贵报一角,感谢这位助人为乐的好领导。(岳遂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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