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2月28日上午,广西天等县一名女子到天等车管所哭哭啼啼,要求民警为其新入户的摩托车换车牌,在工作人员的追问下,该女子才道出原委。原来,几天前,这名女子来办摩托车入户手续,刚好排到一张尾数为“114”的车牌。回家后,丈夫见崭新的摩托车牌尾数是“4”,便大发雷霆:“你是不是想要我死呀,买得这个倒霉的车牌!”并向其妻扬言:“你马上去跟交警换,如果换不得,你就别进这个家门!”交警一再做这名女子的思想工作,但该女子仍苦苦哀求:如果不换掉这块车牌,丈夫会跟她闹离婚呀。交警出于无奈,只得更换这块惹事的车牌,该女子才破涕为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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