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日报→西部晨风

土崖倒塌砸死3名儿童案有结果:6被告被判赔偿20余万元

 

   本报讯 (记者 孔令军 通讯员 张传新) 曾引起人们广泛关注的三门峡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崖倒塌砸死3名儿童案,日前由湖滨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6被告共赔偿3男童的监护人20.5万元。
  2000年7月3日,三门峡经济技术开发区后川村的周高超(11岁)、邓科(10岁)、周冰(5岁半)一起在村头南面玩耍时,恰逢天降大雨,几名儿童匆忙中躲到一土崖下避雨,不料土崖突然坍塌,3名男童不幸被掩埋致死。消息传来,遇难男童的父母悲痛欲绝。经查,这个土崖所处位置原为三门峡经济技术开发区向阳村村民杨群楼的责任田,前些年因紧邻其责任田的同村村民彭某将责任田的土卖给了后川村村民彭怀亮作为工程取土用,致使杨群楼去自己责任田的必经小路被挖断,于是杨群楼也将其责任田的土作价卖给了彭怀亮。从1999年12月开始,彭怀亮在二人的地里断断续续取了一部分土后停工。随后,三门峡汽车贸易市场一期工程道路施工供土回填压平工程开工,主管该项目施工的三门峡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规划土地局与陕县第二建筑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陕县第二建筑公司随即又将该工程转包给后川村村民齐让治和向阳村村民路清泉。齐、路二人接到合同后,为了取土方便,遂与彭怀亮协商由其到杨群楼的责任田取土作为施工用土。二人用挖掘机取土到两个工包?????(今后编稿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马上向记者了解)相连呈倒崖形状时,因土方下出现细沙土,土质不符合施工要求,二人在没有对施工现场采取平整措施的情况下撤走,给施工现场留下了安全隐患,以至造成3名男童惨遭不幸的后果。3名男童的监护人认为齐让治、路清泉、彭怀亮、杨群楼、陕县第二建筑公司以及向阳村村民委员会对事故的发生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遂将这6方作为共同被告诉至湖滨区人民法院,要求民事赔偿。
法院分三案审理后认为,齐让治、路清泉在施工中造成的安全隐患是导致3男童被掩埋致死的主要原因,应对此案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陕县第二建筑公司在转让合同中渔利,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向阳村民委员会作为事故发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杨群楼作为事故发生地的责任田人,对土地管理不善,也应承担一定赔偿责任;彭怀亮擅自将杨群楼责任田的土方出让,当施工停止后,不但未及时将土地交还,还采取放任的态度,同样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于是,法院依法判决6方被告赔偿3男童的监护人死亡慰抚金、抚育费、丧葬费等共计20.5万元。

http://www.westking.com  2001年1月15日三门峡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