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日报→西部晨风

不经意处“是非”多 玩乐声中受伤害  玩具家族有“刺客”

 实习记者 胡文超

   春节将至,“玩具总动员”的时侯又到了,家长们有求必应,孩子们欢呼雀跃,经销商笑逐颜开。然而在这融融的节日氛围中,却有一些不大不小的意外接踵而至:一个小朋友与“大鲨鱼”玩耍时被划伤了手,另一个小家伙则在与“小狗熊”的“厮杀”中吞下了它的绒毛……令家长们心痛之余又惊疑不已的是:玩具怎么就变成了“刺客”?
  近日,记者就玩具的安全与卫生问题走访了市质量监督检验所食品、轻工室的吴志民主任。据了解,他们在工作和检查中也遇到过类似的现象。有关部门对玩具内部填充物的消毒和卫生,以及“眼珠子”的缝合强度等细节都有着严格的规定,而且每一件玩具都应标明所适用的儿童年龄。但实际情况是,有的孩子吞下了动物玩具的眼珠子,有的玩具内部填充的是卖梨时用剩的白色网状衬垫……
    按照吴主任的指点,记者在市宏远市场对一家玩具店的玩具进行了一次“检查”,发现这里的玩具只有一小部分没有关于年龄限制的警示,其他几乎所有的玩具则不分材质、无论大小,都是“3岁以下儿童不能使用”的。记者找到一把可发射塑料子弹的玩具手枪,其标识年龄限制在14岁以上,但这支手枪与另一支限制年龄在3岁以上的玩具手枪,从外形、大小、轻重到所配的子弹都一模一样。询问老板,老板也表示“从未留意”过,并将两支枪比较了半天,最终说了句“可能是‘劲儿’不一样吧”。
  在市区一家百货商店的玩具柜台前,记者发现这里的玩具几乎都醒目地标明了3岁至14岁不同的年龄限制,但是当一对夫妇带着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挑选玩具时,女老板却热情地向他们推荐了好多种玩具,记者注意到这些玩具的年龄限制分别是从3岁到11岁不等。在一家超市里,记者发现了一些不但没有注明年龄限制,甚至连产品说明、产地和商标等都没有的绒毛类小熊、小狗等玩具。记者向数个营业员询问,她们有的表示“说不清”,有的则说是从郑州进的货。
  因为是外行,记者进行的“质量检测”毕竟不算专业,所能发现的只能是年龄限制、合格证等一些表面化的东西。无论怎样,面对琳琅满目的儿童玩具,希望家长们还是慎重挑选,不要让这些看起来无足轻重的玩具最终在孩子们身上上演“刺客列传”。

http://www.westking.com  2001年1月17日三门峡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