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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选“丑星” 怒上公堂

   
  “丑星”声讨  
  由这家音乐网站搞的“丑星”评选,先是列出了30个人的候选名单,几乎囊括了国内所有著名的歌星。近10万网民投票41万多张,按照得票的多少,评出了上榜的“丑星”:蔡国庆、韦唯、臧天朔、孙悦、窦唯、刘欢、金学峰、韩红、孙楠、高枫名列榜上前十位。
   “丑星冠军”蔡国庆说,对于一个人的长相,有人喜欢品头论足,但只要是善意的、不伤害他人的也没什么。可是为了搞笑而给别人戴上“丑星”的帽子,这是对他人的极不尊重。
  “亚军”韦唯日前在瑞典的家中托她的经纪人转达意见:他们这么干挺伤歌手心的,他日回国定要向网站讨个说法。
  臧天朔则愤怒地指出:“这样的炒作无聊到极点,如果网站靠这种阴暗的举动来提高点击率,只能是徒劳的。再说我丑也罢,不丑也罢,招谁惹谁了?”
  
  众口纷纭
  著名相声演员姜昆说:“传媒和艺人应当相互尊重。网站作为新兴的大众传媒,不能干太浅薄的事,那样容易把自己的名声搞坏。”他说:“我也曾被评为‘最不受欢迎的十大艺人’,现在想想还觉得可乐,经他们这么一捣鼓,欢迎我的观众就更多了。”
  北京某报社的一位记者认为,媒体搞“十大”评选其实不是追求权威性,无非是换个角度炒炒“冷饭”应个景而已。可每次搞个“十大”都会有人跳出来义正辞严地指责一番,要是正面的“十大”就说不客观、不科学,要是反面的“十大”就说怎么可以搞这么无聊的事呢。每次“十大”往往会把一些名人牵扯进去,但名人常常处在公众视线之内,所以进了正面、严肃的“十大”别太当回事儿,进了反面、搞笑的“十大”也别暴跳如雷,心放宽一些,泰然处之。假如有一天真被评进“十大丑星”或是“十大傻帽杰出青年”的行列,而你自己身心健康、心灵真善美、事业有成,那你还心虚什么?还有什么怕的?
  一家网站娱乐栏目的编辑说,这是一个明星很容易被崇拜也很容易被抛弃的时代,明星似乎成了一种符号,寄托人们的幻想也承载人们的发泄,所以明星在拥有别人没有的特权的时候,是否也该放弃一些所谓的权利呢?如今娱乐圈的“八卦新闻”满天飞,受人关注和任人评说永远是联系在一起的,如果明星连这点承受力都没有,最好别在这个残酷的圈子里混。
  
法律定夺
  臧天朔的一纸诉状使这一事件最终要依靠法律来解决。打过多起名誉权官司的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的邱宝昌律师认为,针对这起特殊的案例,法律对于侵权的界定上存在难点。按司法解释,构成侵犯名誉权的要点有两个:一是使用了侮辱性的语言,二是捏造事实,以至于造成了对当事人社会评价的降低。这家网站的“狡猾”之处在于它对“丑星”的评选并没有什么标准,没有明确指出是依据外貌或是依据行为品德,这种极端的模糊使这个评选很容易被辩解成是一个玩笑或一种调侃,而且单一个“丑”字很难说使当事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张鹏)

http://www.westking.com  2001年2月5日三门峡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