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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孔令军) 去年3月30日,三门峡市大鹏国际酒店发生了一起绑架案。两个月后,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焦宏伟落入法网。近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结了此案,焦宏伟在另一起非法拘禁案中的两名同伙张彦军、何跃民也同时被推上了被告席。
2000年3月28日夜晚,被害人赵黎明和朋友陈智平带着刚从某歌舞厅认识的党娜娜、任亚苗两名女青年住进了三门峡市大鹏国际酒店的126房间。党娜娜的男朋友焦宏伟获悉这一情况后,怒火中烧。他纠集了孙孝克、许景瑞(均另案处理)二人,驾一辆吉普车于2000年3月30日早上8时30分左右赶到酒店,将赵黎明等4人堵在房间。在将赵黎明、陈智平、党娜娜狠揍一顿后,仍不解气的焦宏伟等人用刀将赵黎明、陈智平二人挟持到吉普车上,打算将二人绑架到灵宝,意欲勒索钱财。吉普车行至209国道南关路段时发生故障,赵黎明趁机跳车逃跑。焦宏伟持匕首追上,将他捅伤后急忙驾车逃离现场。赵黎明被陈智平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2000年5月20日,焦宏伟被公安人员抓获。在公安机关审讯期间,焦宏伟又交代了在此案发生不久前参与的另一次非法拘禁行为。2000年3月6日,灵宝市新华彩印厂厂长徐哲(已另案处理)为索取债务,授意张彦军、何跃民找人将欠债人——山西省运城市信义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经理尉守义“想办法扣押起来”。于是,张彦军、何跃民伙同焦宏伟、李新凯(另案处理)、许双峰(另案处理)等驾车窜至三门峡市。当日下午3时左右,他们在三门峡市永兴街路口将尉守义强行拖上吉普车,带至灵宝市函谷大酒店,将尉守义非法拘禁达10日之久。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焦宏伟目无国法,以勒索钱财为目的绑架他人,并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且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应予严惩。同时,他还伙同被告人张彦军、何跃民为索取债务,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又构成非法拘禁罪。遂依法判处焦宏伟死刑,没收人民币10000元。被告人张彦军、何跃民案发后有悔罪表现,均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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