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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2.28

           您买的房子,值吗?

    本报记者 张晓永
  资料显示,近年来有关住房的投诉率在各类投诉中一直攀升,而解决率却始终最低,使得消费者对自己花巨资购买的商品房总觉得心里不踏实,担心被开发商给“涮”了。但是否真的被“涮”、哪儿被“涮”了以及被“涮”以后怎么办,消费者自己又吃不透,说不准。日前,就消费者购房时应注意的问题,记者向有关部门进行了咨询。
  据三门峡市房管局中介办及开发办的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为最大限度减少买房后的“鸡肋”心理,消费者在购房前,应对开发商和住宅小区的基本情况进行认真考察,衡量一下房产价格与其内在价值是否“匹配”。
  首先要看房产所处的地段好不好。这实际上是对房产所在区域的公共安全、交通通讯、医疗卫生、教育及社区人文环境、环保绿化等综合条件的考察,消费者可选择最方便居家生活、学习工作和休闲娱乐的房产位置。
  其次,要看房产质量和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怎样。房产质量往往是与开发商的信誉和实力联系在一起的,主要包括室内、外建筑及装饰材料质量,建筑公用设施质量以及建筑面积是否“缺斤短两”等。考察房产质量实际是考察开发商的资质和信誉,购房时,消费者一定要选择具备资质和房产开发手续齐全的开发商,这是购房最基本的前提。曾经有个别的消费者贪图便宜或手续方便,在对开发商没有完全了解前就草率买房,结果买了“黑房”或“无主房”。房子建成后,所谓的开发商要么“土崩瓦解”,要么一走了之,消费者入住后问题连连却因“手续不全”、“证据不足”而无法得到相应的法律支持,只得自认倒霉。另外,商品房面积“短斤少两”主要是指消费者以合同中的购买平方数向开发商交付房款,而合同面积往往与房管部门下发产权证中核实的面积有所差异,按理说,应以房管部门核实的面积为准,多退少补,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开发商会以种种借口不予退款,给消费者造成损失。
    考察居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主要要看开发商是否和物业管理公司或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签订协议,以及开发商、住户、物业管理公司三方对小区的物业管理是如何约定的。开发商是否重视物业管理、小区物业管理配套服务是否到位(如小区的治安、卫生、绿化及水、电、气、暖设施的供应等),也是决定房产使用价值的关健因素。由于我市物业管理市场正处于培育阶段,部分开发商“重建轻管”、轻视甚至忽略房产的售后服务和物业管理,加上群众的物业管理意识和小区自治意识不强,容易使一些不负责任的开发商钻空子,发生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情况。从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接受的群众投诉和调解的纠纷来看,绝大多数与物业管理有关,这不能不引起购房者的注意。
  市房管局中介办有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需要购房的消费者,不妨先选择一家正规房产中介机构进行咨询,深入了解一下目前三门峡市的房产市场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这样买房后心里自然会踏实。如果认为买房上了当或发生争议,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比如,开发商的资质有问题,应由市房管局综合开发办公室进行认定;房产面积争议问题,应由市房管局产权监理部门受理;房产质量问题的介定则由市建委建筑质量监督站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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